1911年11月13日。)陈其美当然知道对方的意图和幕后主使,气愤之下自然不会提及程、汤自认响应其后。
将陈其美的电文与程、汤的联名电作番比较,便可发觉彼此的主张确也不尽相同。一、关于会议代表的组成。陈其美主张由独立各省都督府“公举代表”,他电致的就是14个宣布独立省的都督。程德全、汤寿潜的联名电主张各省旧谘议局和现时都督府各派举代表,企图组成混合代表会议。雷奋等通电则干脆不论独立与否,请各省均派代表参加。其特别注明:“以上各省,如有都督府者,均并电都督府、谘议局;无都督府者,只电谘议局”。会议代表的组成,关系到新旧各派势力对会议的控制权问题,关系到会议的性质方向。据代表沪军都督府出席会议的袁希洛回忆:“陈其美任沪军都督后,发起组织各省代表团,商议组织中华民国临时政府。陈主张代表由各省都督指派,江苏人士则主张由各省临时省议会或谘议局推出代表,因此两者之间发生了摩擦,进行了明争暗斗”。(注:袁希洛:《我在辛亥革命时的一些经历和见闻》,《辛亥革命回忆录》第6集,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286页。)二、设立临时政府还是设立议会。陈其美倡议各省派代表来上海“公开大会”是为“议建临时政府”,而程、汤的联名电和雷奋等人的电文只提出“于上海设立临时会议机关”或组织“临时国会”。主张不同,动机迥然。前者想借沪军都督府的优势,利用在上海开会的便利,把筹建临时中央政府的主动权掌握在革命党人手中。后者欲以在沪组织临时议会先行,以便集合自己的力量,控制会议,造就声势,从而确保对权力的分享。
尽管以陈其美为首的一部分革命党人与江浙立宪派、旧官僚在酝酿筹建新政权之初存在着分歧,而且这种分歧还渗杂着对上海行政领导权的争斗,但是对外他们的基本立场还是一致的,那就是争取主动,使上海成为酝酿筹建新政权的中心。经过磋商,江、浙、沪三方不久达成妥协,同意组织各省都督府代表会议,并决定由江、浙、沪都督府先派代表组成。由于各省大多委派已经在沪的名流为代表,故至11月15日已有10省代表报到。这一天代表会在上海江苏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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