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控制方面的问题。
这里,我们首先遇到的是,究竟什么是辛亥革命的问题。在一般人的心目中,辛亥革命是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领导的革命党所发动的一场推翻“封建帝制”的暴力革命。这次革命的结果,是资产阶级成功地从“封建地主阶级”手中夺得了政权,建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国。只是由于资产阶级的软弱性,他们将政权拱手让给了袁世凯。辛亥革命遂告失败。但从专业研究的角度看,辛亥革命的内容就要复杂得多。在这方面,以往研究者作出了不少有价值的研究。(参见章开源、林增平《辛亥革命史》下册;胡绳《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下册第四编《资产阶级领导的辛亥革命》;李新主编《中华民国史》第一编《中华民国的创立》(下),及当时人的各种回忆录。)
笔者认为,辛亥革命,准确地说,是以革命党人长期倡导的武装斗争为开端,有社会上各种反清势力(包括统治阶级中下层的官绅与军人)参加的,以推翻满清贵族极少数人的狭隘专制统治为目标的,一场兼有武力与谈判、斗争与妥协的革命。从革命的发动来看,它实际上是“三道合一”、“四极动员”的结果。所谓“三道”,一是革命党人长达十余年的武装起义,二是立宪派发起的“请开国会运动”,三是民族资产阶级的收回利权运动;所谓“四极”,即会党、新知识界、中下层官绅与新军等四种社会力量。这场革命的最终成果,一半得之于地方独立,一半得之于中央政变。它的发动是出乎革命党人意料的;它的过程,是不受革命党、控制的,它的结果,也是革命党人始料不及的。在这场革命中,革命党人拥有宣传与号召舆论的能力,会党拥有凝聚与网罗社会下层组织力量的能力,立宪党人拥有基层政权管理能力与控制地方局势的财力,而北洋军阀,才控制着左右全局的军事实力。
正因为辛亥革命具有如此复杂的面目和性质,因此,即使它不存在前述所谓“大气候”之类的背景,即使它完全是一种主观努力的结果,从技术层次上说,它的“避免”问题,也是非常复杂的。如果要“追究责任”的话,任何一方面,都不能完整地单独承受它的全部结果。
既然如此,所谓“避免”问题是否完全没有讨论的余地和必要了呢?当然不是,笔者认为,分清问题的层次,正是为了明确责任的所在。只有以科学分析为前提的评判,才有实际的意义。现实和未来才有可能真正从历史中吸取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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