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系统、*系统。限于篇幅,本文只简述其中*系统的特点。
在内部调节系统的*系统中,皇权处于权力发摄中心与*主体的位置,一切政策法令均发自这个中心。皇帝并不只是各阶级与利益集团的仲裁人,他本身即是国家,他的意志便是国家的意志。除颁布法令作为一般社会行为准则外,他还经常运用一套行之有效的政策(治术)系统,调节超常状态下的社会.如战乱方息,国家行“黄老之治”,轻徭薄赋,与民休息;待国力稍长,于是讲求礼仪秩序,偃武修文,广施教化;一旦国力强盛,便动用民力,大兴公共工程、扩充疆土;而每当社会危机出现、便使用严刑峻法,以维持统治。所有这一切决策,基本都是出自前代统治的经验,虽然圣君贤相也可能参照民情,倾听舆论,决定政策,虽然皇帝也设立了一套监督与制约官僚系统的制度机构,但在最高层次上,皇权却不受任何制约与监督,故它也无法逃避“绝对权力,绝对腐败”的规律。
每当皇权腐败,原先“无所不能”的政权内部调节系统便失去作用。于是,社会的第二套调节系统——外部调节系统便自动开启,通过“天下大乱”的方式重建社会秩序。
需要指出的是,这第二套调节机制的启动,是以一种特殊的方式实现的。它并不依赖一个类似统治体系的神经中枢发出指令,但也不是纯粹地依照“天遣”。它依据的是一种特殊的机制。正如西欧中世纪的国家,给现代留下了一种可以演变为议会的‘等级会议”的组织,和多元社会的格局这些结构性遗产一样,中国自周代以来的思想家,就给社会留下了一笔思想遗产。这种思想便是“革命”的思想。不过,这种“革命”与现代意义上的革命不同,它并不表示制度的转换,而是“革其王命”(即“王者易姓”)的意思(见先秦文献《尚书》、《汤誓》、《牧暂》、《大诰》。),在这套理论中,“造反”是一种比“皇权”更高的“天权”。皇权不过是天权在凡界的代表。皇帝不过是被天选中的、作为自己儿子(天子)的普通人。一旦此人失去大的信任,天就会借民众之手来更换“天子”(即“改厥元子”)。所以,古来的所谓革命,大多以“奉天承运”,“吊民伐罪”,“顺天应人”自相勉励。而所谓“载舟覆舟”,“造反有理”的理论,也远较西方发达。
中国*的这套外部调节系统,是以思想的形式存在于社会历史中的。它的主要载体,是古代的知识分子。在常态社会下,靠皇帝身边的士大夫向皇帝灌输这套思想,以使社会矛盾能尽量在体制范围内解决。当皇权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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