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1912年为止各公司已缴资本总额达6,351,672元。)作者认为:“它们的到来意味着农业中运用资本主义经营方式组织生产活动的势力,终于突破了二十余年的沉默而成为现实。”
这篇论文还通过山东一些农村集镇经济生活的重大变化,说明近代工矿和交通运输业的发展,迅速促进了商业——国内市场的发展,而作为近代金融枢纽的银行也应运而生。但此文只举中国通商银行一例,则为其美中不足之处。实际上,当时除大清、交通两个国家银行以外,商办或官商合办的银行还有浙江兴业、浙江实业、四明、信成等行。据1973年中国银行所编《全国银行年鉴》统计,自光绪二十二年(1896)到宣统三年(1911),先后共设立银行17家。此外,还有为数多、遍布于通都大邑以至中小县城的钱庄,也越来越卷入近代金融业务,与国内外贸易及工矿交通运输业发生了密切的联系。(关于银行、银号、钱庄的情况,可以参见:朱斯煌主编《民国经济史》(1947年银行学会编印)第1-52页。《民国上海县志》卷六商务下,金融机关。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上海事务所编《浙江财阀》(1929年版)第35-47页。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编《上海钱庄史料》(1960年版)第593-595、730-7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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