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道德标准对历史人物作总体综合,也有人以成败论英雄。这些都是对孙中山作总体的综合。但是,这种总体上的综合,还应该提高一步,即要围绕孙中山对中国社会历史发展所起的作用展开,把人物研究与社会整体发展联系起来。孙中山的言行对推动历史发展究竟起到什么作用?是如何起作用的?他的思想渊源在哪里?他又在哪些地方发展了前人的思想?在他去世以后,他的言行在哪些方面还继续起作用?后人从孙中山的言行中获得哪些有益的启示?接受哪些教训?……这都是应该考虑的。因此,研究孙中山,在时间上不能停留在对59年(1866-1924)的研究,必须扩大研究的时间跨度,最少要考虑前后一百多年的中国和世界历史。
在传统史学界,有一种不利于总体综合研究的习惯势力。学者往往习惯于一辈子研究一小段历史,这样做,容易出成果。这种习惯势力,中外都有。《中国大历史》作者黄仁宇提倡研究“大历史”,实际上也就是提倡对历史作总体的综合。他说了一段很有趣味的话:
1970年,我得到哈佛大学东亚研究所的一笔研究费,并往麻省剑桥研究明代的财政税收,受费正清教授的督导。费教授对我个人和家庭的善意照顾,我已在其他书刊里叙及。可是在治学方法上,我们却也有根本不能融洽之处。他重分析,我主张综合;他坚持以20年为研究的范围,我动辄牵涉一个世纪或一个朝代;他用演绎法,我用归纳法。后来《明代十六世纪之财政与税收》书成,未交哈佛出版,而送到英国剑桥付梓,不得已也(注:黄仁宇:《中国大历史》,中文版自序,第2页,三联书店1997年)。
在推动孙中山研究向纵深发展这项工作上,具体分析与综合研究,这两种方法不可偏废,需要结合起来。这也可以说,把微观与宏观研究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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