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极大义愤,唐廷枢立即“在港集股银十万元,先租两船,往来港沪。”(郑观应:《盛世危言后编》,载《洋务运动》第6册,第124页。)试图以自己微薄的力量,向洋船的独霸地位和洋人的种族歧视行径提出挑战。可以想象,在唐廷枢作出接办轮船招商局的决定之前,他必定有一个抉择过程。但在唐廷枢的利益天平上,终究是爱国主义的思想占了上风。况且李鸿章不仅委以重任,而且明确地规定了商主经营大权的设局原则。在官府的庇护下,凭借他的经营才能,以及与商界的良好关系,他相信完全有可能办好民族企业。通过与外商竞争,自取其利,以鼓民气,这样做“固创千古未有之局,亦为万世可行之利”,于国于民于己都有好处,何乐而不为?
在唐廷枢主持轮船招商局和开平矿务局期间,他确定企业主权归华人所有,该局的股票及取息年折均编入字码,填写名册,“以杜洋人借名”,并“不准让与洋人”。(《轮船招商局局规》,载《交通史航政编》第1册,第144页;参见《开平矿务局招商章程》。)他创造条件大力培养自己的技术人才,使招商局所有轮船“全用华人驾驶,而免掣肘”,(《轮船招商局章程》,载《交通史航政编》第1册,第146页。)内争长江沿河之利,外争航行东洋欧美之权。他曾应邀前往巴西,“面谈商务,连住二月,明查暗访,知彼国黑奴之例未删,疑待华人,不甚周妥”,就毅然拒绝了巴西公使“屡请本局放船到彼国通商,希冀鼓励华工,前往彼国”的邀请。(《沪报》1885年12月1日。)可见,“兼有买办职业的资本家并不一定都落后,不兼买办职业的资本家也不一定都进步。”“一个资本家在某一时期革命还是落后,决定于当时的客观和主观因素的综合作用。”(丁日初:《买办商人、买办与中国资本家阶级》。)至于他们在经济领域里的活动,尤其是投资或兴办近代民族工业的实践,更是起到了中国近代化的生力军作用。作为近代中国早期三个最大的资本主义企业——轮船招商局、开平矿务局、上海机器织布局——的创始人或经办人,唐廷枢、徐润和郑观应等人对中国近代化的贡献自然是有目共睹,无庸赘言的:即使象出任过清政府农工商总局三督理之一吴懋鼎这样的人,对于天津民族工业的发展也曾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
总而言之,当我们论及近代史上的买办问题,不应该采取抓住一点,不及其余的做法。如果我们因为某些历史人物担任过洋行的买办,而全面否定他们在中国近代化进程中曾经起过的一些客观的积极作用,那就不是历史唯物主义者应持的态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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