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6—37页。)。他们顾虑商股太多,将影响他们在布局的地位,竭力反对这种办法。双方相持不下,经元善因此被迫退出布局,总办局务的郑观应也备受戴、垄等人的排挤。招商局的情况则表现为不论大小事情都要“直接隶属于北洋大臣李鸿章,遇事必秉承其意志办理”(《报告书》下册,18页。)。形成北洋官僚对招商局事事过问,凡权必揽的局面,商股则处于无足轻重的地位。而封建主义的“官”是以富图强”,最终为了巩固清王朝的封建统治,势必束缚和阻碍企业的经营积极性和进一步发展。
第二,官”对企业的封建勒索,对企业是一种严重摧残,阻碍了企业的规模和生产经营的扩大。官”在官督商办企业里之所以居有特殊地位在很大程度上是与这一类企业依赖清政府给予优惠,特权密切相关。但是清政府给予的优惠、特权并不是无条件的。事实上,官方勒索超过了官为扶持”。“官”对企业的需索是各种各样的。如繁多的报效,命令提供现金捐款、任意动用企业资金等等。据1910年的资料统计:招商局以各种名目支出的报效“经费”自开办以来计银130余万两(见《股东签注隶部章程》,第4页。),占资本总额(1910年资本为400万两)33%以上。其它企业所受到的封建勒索也非常严重,如漠沙金砂从1888年到1895年,八年中向清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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