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中彻底失败,大量白银作为赔款流进外国侵略者的库藏。中国的条约是打败战而订的。比较而言,日本还不是西方列强向东方扩张的重点对象,加上受到列强之间矛盾以及亚洲民族解放运动的牵制,还来不及对日本大动干戈”,日本明治政权没有经历过对外彻底失败的教训,更没有付出巨额赔款。虽然日本在1866年的《江户条约》中关税改为和中国一样的5%,但在中国,总税务司由外国人担任,各个海关的高级职员均为外国人充任,中国关税如同虚设,连百分之五的关税也不能保证。可见,条约对两国产生的影响是不一样的,清政府的半殖民地化远比明治政权明显。而且,英美等国还想利用日本作为他们在远东的前哨阵地,因而采取了支持日本维新势力的政策,这些都是日本明治维新成功的重要国际因素。
总之,从十九世纪六、七十年代到甲午战争前,中国的洋务运动和日本的明治维新创办近代企业的过程可以看出:在中国因为封建统治根深蒂固,洋务运动创办的近代企业始终徘徊在官督商办的死胡同里,不能发展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而日本明治政权经过“官办企业”半官半民”企业的探索和曲折,到80年代后,变换经济政策,采取自上而下发展资本主义的方针,自上而下地扶植和发展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与此同时,明治政权也逐步发生质变,即由主要代表地主阶级利益的权力机构逐步变为主要代表大资产阶级利益的权力机构,从而使日本终于发展成亚洲独一无二的军事封建特色的资本主义国家,这正是当时的中国未能实现的,也是国际资本主义不容许中国实现的。
【资料来源:《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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