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希望认真讲求驾驶轮船的方法。1866年左宗棠奏请在福州设立船厂,总署在写给左宗棠的信中,称赞他“砥柱中流,留心时事”,表示造船事业“无论若何为难总期志在必行,行则必成”,展望“将来举办成功,实足以震慑中外”,并互勉“不致因外国稍有阻挠,致形松懈”(《海防档》福州船厂(一),第15—16页。)。还对一些具体事宜提出了有益的意见。在预筹中英修约时(1868年),关于机器开矿一条,多数疆吏表示反对,仅曾国藩、李鸿章、沈葆桢主张官办煤矿,采用西法进行开采。总署在最后确定与英使谈判方案时,采纳了曾、李、沈的意见,由此奠定了清政府矿业政策的基础。其后在基隆、开平煤矿的创办过程中,以及国产煤炭减税问题上,总署都给予了积极的支持。
1871年曾国藩、李鸿章奏请选派学童赴美留学,总署在奉旨复议时,对此表示完全的赞同。总署指出,西人长技在制器,从耕织器具到*舟车,无不极尽巧妙,而根本则在于自然科学的发达。近年来中国虽然设立了一些工厂制造船炮,并设置了天文算学馆培养学生,但这些“仅得偏端,未窥全体”,“现欲取彼所长,以补我之所短,自非选材前往,未易得其要领”(《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83、卷10、卷21。)。此事由于总署的有力支持,很快获得清廷批准,顺利施行。后来沈葆桢请派福州船厂学生赴英、法学习造船和驾驶、李鸿章挑选兵弁赴欧洲学习军事,也都由总署议准举办。
洋务运动兴起后,奕䜣等人极力把它引向深入和推向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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