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总之,洋务派办近代民用工业企业,是抱着自己“赢一分之利”,即“少溢一分之利”,也即“分取洋人一分之利”的总目的的。
然而,办近代工商业以“致富”与“抵制洋商”的总目的虽同,如何达到这个目的却不尽相同。其间官本官办还是商本商办,就有不同意见,而这是关系到企业成败和能否达到上述目的的关键问题。要达到上述目的,必须在市场上胜过洋人;要胜过洋人,必须价廉物美;要做到价廉物美,必须按经济规律办企业,而这,只有商本商办才有可能,官本官办则是不可能的,因为在封建统治下的官办必然要按官的意志办企业。盛宣怀从“办大事”出发,在这个问题上是站在正确一边,坚持商本商办的。
轮船航运开始议建,盛宣怀即提出招集商股和“筹国计必先顾商情”的纲领性意见。他说:“中国官商久不联络,在官莫顾商情,在商莫筹国计。”在官这一方面,应该是“筹国计必先顾商情”。“试办之初必先为商人设身处地”,扶持他们使“不致弛废半途”。因为“倘商不能自立,一蹶不可复振”,对国家是很不利的。只有商有利了,也才对官有利,官商两利,就能做到“利不外散,兵可自强”。(盛档:盛宣怀拟《上李鸿章轮船章程》底稿,同治十一年夏。)但这个意见遇到了阻力,不少人主张官本官办,例如创办主要成员朱其昂就是领官款办轮船航运的主张者。盛宣怀对此持否定的态度,他报告李鸿章说:朱其昂对于办轮船航运虽有不少是“切而不浮,轻而易举”的好见解,“惟朱守意在领官项,而职道意在集商本,其稍有异同之处”。(盛档:盛宣怀《上李鸿章禀》,同治十一年夏。)并附呈“清折”表达了“集商本”以商办的见解。
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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