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尤其是清廷很快放弃了上述主张。1690年六月,在乌尔会之战前,清使伊拉古克三呼图克图、商南多尔济向噶尔丹表示:“将交出哲布尊丹巴、赛音汗(土谢图汗——笔者注)二人”,并“出具印文”。[94]噶尔丹回答说:“如果是那样,我并没有违圣上指令,行恶之意”。[95]如前所述,这是缓兵之计;
乌兰布通之战后,清军统帅福全为了阻止噶尔丹撤走,便于剿灭,派侍卫吴丹、护军参领色尔济偕济隆往噶尔丹处,说服噶尔丹在近处停留,“以定礼好”。在谈判中,吴、色二人又一次许诺将土、哲二人及喀尔喀部众交给噶尔丹。这是纯属为麻痹噶尔丹而采取的策略。噶尔丹为了阻止清军追击,以便赢得足够的撤退时间,立即作出回应,“跪于威灵佛前”,设誓“自此不敢犯中华皇帝所属之众”[96]。《方略》、《实录》等清代官方史书把噶尔丹誓文均改写为“自此不敢犯喀尔喀”。这种偷梁换柱的做法,使有关史料大为矛盾甚至混乱,给研究带来了麻烦。噶尔丹在根据吴丹、色尔济许诺,正准备索要喀尔喀的时候,怎么可能说出“自此不敢犯喀尔喀”之语呢。我们不能把后来噶尔丹屡索喀尔喀,视为背叛誓言的行为。相反,他是根据清朝方面的允诺而作出的举措。尽管清朝出于某种动机和策略,但毕竟是给对方以口实。
五、旷日持久的争论与喀尔喀问题的解决
噶尔丹对清使的许诺紧追不放,极为认真,每次致信康熙时都要提到此事。噶尔丹在科布多的处境有所好转后,1693年初致信康熙,说“昔当济隆呼图克图、内大臣吴丹、色尔济之前跪告曰,请将哲卜尊丹巴、土谢图汗两人于所奏三言中以一言为定,逐出七旗归于故土,则皇帝覆育之蒙古再不为非矣。今亦不敢异于从前有所诳奏”,为遣返喀尔喀一事,提出交涉。康熙在复函中说:“尔誓书印文犹在,并无此等语。尔奏此言,与誓书原辞自相悖谬,且朕安集喀尔喀之事,已檄知达赖喇嘛并敕谕尔矣”,[97]否认噶尔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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