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自鸣鼓吹”当是自鸣钟一类的机械器物。利玛窦进京后,最早向利玛窦学习自鸣钟技术就是李之藻。据利玛窦信:
“他(指李之藻)已回到北京,准备印刷克拉威奥恩师的《同文指算》(Aritmetica Pratica)及《论钟表》两书,后者也是恩师的著作,已译为中文,他手制许多钟表,美观而又精确。”[80]
崇祯二年(1629年),徐光启主持历局,准备在钦天监内制“候时钟三”[81]。这说明当时北京城内的工匠中已有制造钟表这一方面的人才和技术。
入清以后,从顺治到乾隆四朝,诸帝虽然对天主教态度不尽相同,但对传入中国的西洋奇器均表现了极大的热情,而对自鸣钟则更是情有独钟。翻开四位皇帝的御制诗文,其中咏颂自鸣钟的篇章多达十余篇,故从顺治时期开始,清宫就十分注重西洋自鸣钟的输入与仿制,并在清宫内设置两个专门的机构负责前述事务,一是“自鸣钟处”,一是“做钟处”。关于这两个机构的设置,学术界提出了一些不同的看法。先谈“自鸣钟处”。
(一)刘月芳女士提出:“康熙朝时,端凝殿内贮藏着宫内钟表。康熙二十八年起文献称此处为‘自鸣钟处’。”[82]
(二)关雪玲女士提出:“自鸣钟处初设时间无法断定,但文献记载表明,它设立的时间是在康熙时期。”[83]
刘、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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