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均认为自鸣钟处设置于康熙时期。前者甚至将其定在康熙二十八年(1689)。余以为不妥。先看雍正八年成书的《庭训格言》记录:
“明朝末年,西洋人始至中国,作验时之日晷。初制一二时,明朝皇帝目以为宝而珍重之。顺治十年间,世祖皇帝得一小自鸣钟以验时刻,不离左右。其后又得自鸣钟稍大者,遂效彼为之。虽能髣髴其规模,而咸在内之轮环。然而,上劤之法条未得其法,故不得其准也。至朕时,自西洋人得作法条之法,虽作几千百而一一可必其准。今与尔等观之,尔等讬赖朕福如斯,少年皆得自鸣钟十数以为玩器。岂可轻视之,其宜永念祖父所积之福可也”。[84]
康熙的训谕揭示了在顺治十年以后,清宫就开始仿制自鸣钟,而且仿制生产的量相当大,以至到康熙时,每一个皇孙都可以分得“自鸣钟十数以为玩器”。这么大规模地生产自鸣钟,即可证明当时应有一个机构在管理这一生产。康熙十六年(1677),“具有惊人机械才能”[85]的葡籍传教士安文思(Gabriel de Magalhaens)去世,安文思在顺治、康熙两朝多次为清宫制造自鸣钟和机械人,“欲以此博帝欢”[86]。安文思去世时,康熙的悼词云:
“彼在世祖皇帝时,营造器具,有孚上意。其后管理所造之物,无不竭力。”[87]
安文思不仅“营造器具(自鸣钟与机器人)”,而且还负责管理这些自鸣钟和机器人。很明显,安文思负责的这个机构就应是自鸣钟处。再据《国朝宫史》和《钦定日下旧闻考》的记载:
“端凝殿南,旧设自鸣钟处”。“旧设自鸣钟处恭悬圣祖御书额:‘敬天’”。[88]
康熙书“敬天”匾在康熙十年(1671年),[89]自鸣钟处之所以悬“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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