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和现实,讲求“知权达变”。他们认为,圣人之道虽然是万古不变的大本大源,但是各代实行的法度则是不断变化的。罗泽南说:
二帝三王之法本于道,二帝三王之道本于天,大经大法,万世所不能外,而其制度文为则,必随时而损益。禹、汤、文、武即生今日,夏、商、成周之制,亦有不能尽行者。道无古今,用有古今也,必泥其迹而行之,非通儒之经济矣。[23]
在这里,罗泽南虽然把圣人之道看作万古不变的法则,但是却承认历代制度可以因时而变,在“不变”之中寓于了“变”,从理论上肯定了变通过时制度的合理性。他说的“道无古今,用有古今”和后来洋务派的“变器不变道”的观点,有异曲同工之妙。也就是说,真正的“通儒”决不是只会空谈性理道德、爬疏故纸堆的迂夫子,而是通晓“义理经济”,善于知权达变的干才。刘蓉也认为讲理学必须懂得“变通”的道理,破除“拘挛之见”。他说:“天下无理外之事,斯无事外之理。善穷理者,未有不证诸事者也;善言天者,必有证于人;善言古者,必有验于今。......穷理之学正所以破拘挛之见,尽变通之妙也。”[24]曾国藩同样用“变易”观点来看问题。他在谈到*问题时说:研究治国之术,“皆以本朝为主,而历溯前代之沿革本末,衷之以仁义,归之以简易。前世所袭误者,可以自我更之;前世所未及者,可以自我创之。其苟且者,知将来之必弊;其至当者,知将来之必固,所谓虽百世可知也。”[25]可见,曾国藩并不迷信古人前贤,能够以“自我更之”、“自我创之”的改革观点看待前人留下来的典章制度,敢于“变通”其中的“袭误者”、“未及者”,体现了知权达变的精神。
理学经世派的“知权达变”思想是以传统儒学中的辩证法因素为依据的。宋明理学有着比较丰富的辩证法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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