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者除罚款外永夺其使用小票之权。华工赴俄过界时由俄税官查验,同时缴纳75戈比的印花税款,未持小票或未经查验者课以4卢布50戈比至30卢布50戈比不等的罚金。过江小票只限边民使用,内地中国人过界须办理护照。为办理华人过境事务在海参崴成立了专门的事务所。
这种严格限制中国人入境的措施不顾中国政府和当地居民的抗议自1912年7月14日起在边界实行,同时加紧在沿边构筑税卡。俄国境内则继续驱逐华工出境。在海参崴,警察署“重将旅俄华工尽数调查纸票之有无,日来华工出入港口者搜查亦甚严。而无票华人一被查出,悉派兵解交附近华官查看,日来车站俄官所拘送宁厅之无票华工已有数十人。”俄国政府甚至调动军队阻止华工过江,沿边界修筑兵房,“大有增驻戍兵之势。”[33]这项措施在中俄边界同时开始实行,惟漠河一带由于往来华工不多,加之中国地方官员“再四婉求通政”,在列1914年10月才开始实行[34]。
俄国政府违背条约,单方而实行歧视性的过江小票办法限制华工入境,极大地损害了成千上万赴俄华工的生计、时值华工赴俄高峰时节,沿边界滞留华工越来越多,大多由内地、山东迢迢千里,历尽艰辛,及至边界不得入俄境而返,川资耗尽。当时人写到。赴俄华工“往年踪迹远者直迄东海之滨,近为俄人苛禁日严,猎采地点已不能出国境一步,生计亦因之退缩矣。”阿穆尔省和滨海省“年来对我华人苛令频颁,身票限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