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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赴俄华工述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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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10 9:03:20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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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 的鼓励下,俄国招工人无视中国的主权和法律,在北方各省横行无忌,各地“私招”、“滥招”华工的事频频发生。在边界地区将小股华工偷运出境的事就更是司空见惯了(即当时所谓的“拉私”)。所谓正式招募,又你公开招募,是指按合法程序进行的招工。按规定,外国在华招工首先由招工人呈报招工人数、前往地点、从事何项工程,连同招工合同一并提交中国地方交涉署,经外交部核准方准开招。招工足额后由俄国驻华领事签发护照离境。
大战期问,俄国人在华招工最大的有两次,一次是俄商“东胜面粉公司执事”德利金在奉天省招工八千人,另一次是“俄国采办材料处”代表中东铁路交涉员达聂尔在东北及山东河北等省招工二万人。这两次招工前者是私招,后者是正式招募。德利金的招工在1915年夏秋进行、这样大的一次招工居然并未履行合法手续而全部采用私招方式进行,即由德利金本人亲自出马在奉天省地面招募。招工过程中曾多次被奉天城内警察署的巡警发现,经多次盘查始知德利金是为俄国乌拉尔省彼尔姆的某“拉杂列夫公爵”所属煤矿招工。在警察盘问时该人态度蛮横,傲慢无礼,后由俄国驻奉天领事出面周旋,中国政府亦不再追究而听任其招募[45]。达聂尔招工从1916年5月起持续到10月,达半年之久。这次招工属于政府招募,为保证招工顺利进行,驻奉天俄国总领事曾多次出面交涉。按合同规定,这次所招二万华工是到斯莫棱斯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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