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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锦棠与新疆建省

时间:2007-3-10 10:28:57  来源:不详
几年的安排规模初具。1884年11月17日,清政府谕令:“现在更定官制,将南北两路办事大臣等缺裁撤,自应另设地方大员以资统辖。著照所议,添设甘肃新疆巡抚、布政使各一员。”(《清德宗实录》卷197,页271。)第二天,正式任命刘锦棠为首任新疆巡抚,仍以钦差大臣督办新疆事宜。 

第二年,刘锦棠自哈密赴迪化(今乌鲁木齐)上任。此后,他又顺利地解决了巡抚与伊犁将军的相互关系问题,在伊犁塔城另设伊塔道,道以下又分设府厅州县各官;伊犁将军不再统领全疆军政,仅管伊塔边防。至此,新疆天山南北两路共建镇迪、伊塔、阿克苏、喀什噶尔四道,道以下的府厅州县,各个时期均有添设。新疆建省这一变革边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行政建置的重大事件,始告大体就绪。 

   

(三) 

清代贯例,各地督抚有兵部尚书或侍郎兼衔的,必要时可以指挥军队。刘锦棠是武官出身,且有军功,在新疆建省的过程中,由他一手实际操办,最后荣任第一任巡抚兼兵部尚书衔,是水到渠成,也是意料中的事。然而这一切带给他的似乎并不是欢乐和踌躇满志,却是日益求去,大有退隐之意。究其原因,不外乎主观客观两个方面。 

从客观原因来看,刘锦棠深知新疆“苦瘠甲于天下,军饷一切要需纯恃协饷接济”。(《刘襄勤公奏稿》卷3,页44;卷3,页48;卷2,页31;卷2、页33;卷2,页35;卷3,页25;卷2,页51;卷2,页23;卷2.页24;卷3,页45;卷3,页52一53;卷8,页21;卷3,页2;卷1,页51;卷1,页13;卷2.页22,)各省协饷经常不能如数解拨或不拨,使左宗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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