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专制的封建政权之后,它不顾新疆经济基础薄弱,大肆增加行政官吏,行政官吏和宗教官员竟有四十六种之多,制定了三十四种官职制度,把地方的机关事务,都交给地方的阿奇木伯克和伯克们。清朝派去的官吏对地方官吏实行了监督。除了死刑而外,一切事情都掌握在当地伯克们的手里。清朝政府不发给当地阿奇木伯克和伯克们薪俸,专门定了一个制度,按照阿奇木伯克和伯克们的等级分配给他们土地和一部分农奴,阿奇木伯克和伯克们在任职期间就从这些土地上收获粮食和使用这些农奴。阿奇木伯克的最高一级是三品官,给他分配一百五十巴特曼土地(每一巴特曼约合26.5市亩,共合三千九百七十五亩),一百户农奴。给最低的伯克分配两户农奴。除此而外,所有农民还要向他们交纳种种苛捐杂税。因此,养活伯克——地主、军队的沉重负担都落在农奴和农民身上。伯克们把他们从农奴和农民身上剥削来的财富分出一部分养活了清朝政府的官吏,因而农奴和农民们处于层层剥削之下。
农民群众在这种层层剥削和民族压迫之下,忍无可忍。在毛拉木沙·赛拉米的手稿《海米迪历史》一书中,和依马木毛拉买汗买提克日木(毛拉司迪克之子)的记载(手稿)中都有叙述。群众为应付各种差徭被逼得妻离子散。他们在家乡已不能维持生计,相继抛家离舍外出逃荒。田园荒芜了,群众遭受的灾难达到了极点。在百般无奈的时候,有的人就跑到墓地蒙头啼哭。因此,他们对清朝政府和伯克们的愤怒一天比一天高涨。于一七六五年在乌什县发生了反对清朝政权及其工具——地方伯克和地主的农民暴动,这一次暴动虽然被清朝政府镇压下去了,但是并未熄灭人民心中的怒火。
过去在新疆实行统治的和卓们的后代,为了趁此机会恢复他们从前的政权进行了活动。被压迫的农民群众幻想经过他们会使自己轻松一些,曾经拥护了这些人。当时,和卓们借口压迫是清朝政府和异教徒造成的,因此提出两种口号:(一)摆脱清朝政府;(二)向异教徒开展“吉哈德”战(“吉哈德”战,即伊斯兰教对其他宗教进行的战争。)。各阶层人民便在这种口号下联合起来反对清朝。但是和卓们取得了政权以后,他们为了争权夺利,内部作起战来,在他们手下的人们就象“狼吃羊似的掠夺了百姓”(毛拉木沙赛拉米:《海米迪历史》手稿第六六页。)。那些期望得到拯救的农民群众,遭受到了更大的苦难和更深重的压迫。
和卓暴动规模最大的之一,是一八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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