疆彻底分治的。
面对着前后两任陕甘总督完全相左的新疆设省方案,清廷左右为难,即谕令刘锦棠“妥议具奏”。刘锦棠在一天之内,连上两道奏折,提出了自己对南路设郡县和新疆建省的主张。1882年8月16日,刘锦棠在给清政府的《规划新疆郡县折》中首先指出:变乱后新疆旧制已不可能规复,“为一劳永逸之计,固舍增设郡县别无良策”。而且“现在地利日辟,户口日增,各族渐知向化,诸事均有成效,郡县之设时不可失。”(《新疆图志》卷98。)这是刘锦棠自接任钦差大臣以来第一次明确同意新疆应改设郡县。
至于新疆设县的原则,刘锦棠认为新疆就整体来说地广人稀,经济实力较弱,故新疆添设郡县设官未可过多,“此必然之势也。”(《新疆图志》卷98。)然而南八城物产丰富,人多地广,若设官太少,“又虑鞭长莫及,难资治理”。因此,他主张南八城(而不是谭钟麟所说的七城)应一律改设郡县。他提出具体办法是:南疆东四城设巡道一员,驻扎阿克苏,为兵备道,管理所属水利屯垦钱粮刑名等。下辖喀喇沙尔直隶厅抚民同知(治喀喇沙尔城);库车直隶厅抚民同知(治库车城);温宿知隶州(治阿克苏城);乌什直隶厅抚彝同知(治乌什城)。南疆西四城设巡道一员驻喀什噶尔回城,为兵备道,管理通商事宜、水利屯垦钱粮刑名等。下辖疏勒直隶州知州(治汉城);英吉莎尔直隶厅抚彝同知(治英吉莎尔);莎车直隶州知州(治汉城);玛喇尔巴什设直隶厅水利抚民通判一员(治玛喇尔巴什);和阗直隶州知州(治和阗城)。
刘锦棠的这个方案,用他自己的话说:“较之光绪六年四月十八日(188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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