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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锦棠与新疆建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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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10 10:30:16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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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卷3,页52一53;卷8,页21;卷3,页2;卷1,页51;卷1,页13;卷2.页22,)也就是说,新疆设立巡抚,但仍隶于兰州的陕甘总督。刘锦棠的这个建省方案是比较实际的,既排除了谭钟麟那种实际取消新疆设省、完全归陕甘总督管理的主张,同时也避免了左宗棠所提出的那种新疆建省后完全脱离陕甘两省而孤悬边陲的可能。因为刘锦棠同左宗棠、谭钟麟不一样,他身膺边寄,走遍了天山南北,对新疆的社会现实状况最为了解,所提的方案也必然是切实可行。
清廷最终批准了刘锦棠的建省方案,并令刘锦棠委署南疆各道府州县官职。经过几年的安排规模初具。1884年11月17日,清政府谕令:“现在更定官制,将南北两路办事大臣等缺裁撤,自应另设地方大员以资统辖。著照所议,添设甘肃新疆巡抚、布政使各一员。”(《清德宗实录》卷197,页271。)第二 << 上一页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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