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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洋布衣的流行及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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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洋布衣的流行及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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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布衣在晚清的流行及社会文化意义

时间:2007-3-10 10:31:54  来源:不详
般农家用普遍种植的棉花就可自行纺织而成的土布,因其资源广泛,制作成本低,质地粗糙,虽耐磨性强但舒适及美观性较差等,其经济价值也较低,市场交易价格也最低。衣着质料的这种经济价值的差别,使得人们在穿用何种质料的衣服时,自然会受到由经济价值决定的支付能力的限制。如皮毛、绸缎经济价值较高,一般只有家境富裕、有一定财力的人家才买得起,比较贫穷的人家只能穿用以低廉价格购买或自己纺织制作的土布。其次是质料的社会价值。由于人们穿用的衣服质料有经济价值的高低不同,因而受经济财力和支付能力所限,使得穿着何种质料便意味着衣主具有相称的财力和经济支付能力,由此使衣着质料的区别具有标志一定的经济财力的功用。而经济财力的多少又往往是由人的社会地位和身份决定的,因而,衣着质料便被附加上了社会地位和社会身份的意义。在此基础上,历代统治者还往往将这种衣着质料的社会身份区别标志予以人为的制度化,用法的形式规定一定社会身份的人只能穿用特定质料的衣着,形成服饰“礼制”,使衣着质料的区别被赋予了浓厚的*和伦理色彩。明清时代,这种服饰礼制尤严。此种礼制行之既久,便成为人们世代遵行的礼俗。 

  正是由于衣着质料在经济社会方面所包含着的价值,所以人们的日常衣着主要便是依自家的经济能力和社会身份而选择质料。一般农家往往是男耕女织、衣食自给,人们的穿衣问题往往依靠家庭小手工业,在自己家庭之内就能解决。无论是北方的种棉、纺线、织布、缝制衣服,还是南方的植桑种麻、养蚕、缫丝、织布、缝制衣服,往往都由农家妇女来承担。一般都是用质地粗糙的土布绢纱,供给一家人的衣着用料,有富余的也会拿去出卖。由于这种家产土布是自产自用,生产成本低,农家无钱也可以自给而无须到市场去购买,因而便成为一般农家的主要衣着用料,其他只有有限购买力的中等人家也多以土布为主。只有富裕人家或住在城镇里的富户商宦才有钱购买穿用绸缎、毛皮等高档衣料。 

  清朝作为少数族入主中原,十分注意防范汉人。服制成为区别尊卑上下的重要制度,一直受到清廷的重视。它不仅沿袭明代制度制定了对官民人等衣服用料的等级区分规则,而且比明代的制度更为严格细密。对于衣服的质料,明确规定,官民士庶各依等级身份的定制穿用,不许逾制。对于不同阶层的人的衣着用料,也明确规定,一些高档皮毛、绸缎只能亲贵和官员服用,而一般士庶百姓则不能穿用,即使是富商有钱能买得起也不能购买穿用。如早在顺治初年就下令,士庶百姓只许服用绸、绢、纺、丝、纱,而不准用大缎、彭缎、洋缎等,并不得用缎绣等服。康熙初年又下令,士庶百姓不能穿用蟒缎、桩缎、金花缎,以及貂皮、狐皮、猞猁皮等。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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