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初,资产阶级为争取参政、议政,获取一部分地方行政权,成立了许多地方自治团体。其中成效突出、影响较大的当属上海商办自治团体。1905年,上海工商界郭怀珠、李平书等人呈准创办上海城厢内外总工程局。凡编查管理户籍、注册转让地产、登记翻造房屋、开拓修建道路、填筑疏浚河渠、维修添设路灯、募训设置巡警、收支地方捐税等,均由总工程局负责管理。1909年,总工程局改组为自治公所,仍属资产阶级自治机构,而且权限得到进一步扩充。上海独立后,又以自治公所的原班人马改名组成上海市政厅,由以前拥有一部分地方行政权,受清朝地方官府监控的民间市政机构,发展成为正式的资产阶级地方行政机关。
资产阶级自治机构成立前,上海并无专门的市政机构,“所有清道、路灯、筑造桥路、修建祠庙、举办团防等事宜,悉由地方慈善机关同仁辅元堂经办”(蒋慎武:《上海市政的分治时期》,《上海通志馆期刊》,第2年,第4期。)。1895年12月,因兴建南市马路,奏准设立了上海南市马路工程局。1897年马路建成,该局改称南市马路工程善后总局,始有常设市政机构之雏型。此后,又于1898年创办吴淞开埠工程总局,1900年设立闸北工程总局。这些机构的职能虽不仅仅是筑路,而且逐渐有一些绅商参与其事,但它们基本上是上海道的下属衙门,还谈不上是完备的市政机构。直至1905年,资产阶级接收南市马路工程善后总局,改组成上海城厢内外总工程局,拟订详细规章,设置各项机构,扩充职权,承担了包括学务、卫生、治安、道路工程、农工商务、善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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