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当君主冲龄之时,在特定的形势下,王朝会出现一种短期的政权构成形式,即临时的特殊政体。其形式约有五种:
1、母后临朝称制。皇帝年幼,母后“权理朝政”。例如,北魏考文帝拓跋宏五岁登极,冯太后临朝执政十余载;唐代中宗李显、睿宗李旦先后即位,武则天皆临朝称制;晚清咸丰帝后妃慈安、慈禧扶持六岁同治帝载淳,两宫太后“垂帘听政”等。
2、诸王监国。《左传》闵二年记载:“(太子)君行则守,有守则从,从曰抚军,守曰监国。”君王外出巡狩,太子留守,代行处理朝政,谓之监国。或皇位空缺,新皇未立,由王爷监国,如五代后唐李嗣源、南明福王朱由崧即位前,及鲁王朱以海均曾作过“监国”。
3、宗室诸王摄政。即代替君主处理国政,均以长辈代行幼主视朝。早在西周初期,就出现了这种摄政的历史现象。《礼记正义》卷第二十《文王世子第八》记载:“成王幼,不能涖阼。周公相,践阼而治。”[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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