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发考试用书费用。考官出题、阅卷要有书籍备查,初多用坊间刻本,自乾隆四年起,改由朝廷统一颁发武英殿刻书。是年发下《御纂周易折中》等十五种,顺天府及各省每种各二部。其后不断颁发。其纸张工价费,“由修书处开单,礼部行文各省,即于本年乡试科场经费项下,酌量拨解归款”[19]。
贡院修缮费。科举三年一开,每临开科前均需对贡院加以修缮。此项费用包括工料费、工匠口食费,各省不一,历科不一,均先奏报预算,批准后执行。一般用银二三百两,多者四五百两。
科场供应费。这里主要有两大项,即生活、办公用具费,官吏兵役饮馔费。生活、办公需用物件很多,如木柜、长案、八仙桌、床、凳、木桶、脸盆、纸笔、朱墨等。有些用量也很大,如誉录及阅卷用笔,以道光时为例,“会试例用笔一万一千三百八十枝,向系大、宛两县发价采办”[20]。各省乡试用量大体如此。对所需物品,清政府只允许采买低值易耗品,而如桌、柜等则采取租赁、借用方式。顺治二年定,会试由户部拨银二百七十两,由内外委官置备零星物件,并包括印刷试卷的工匠费。康熙五十一年增为三百一十两,并规定,如有剩余需缴还。“以后遂为定例”[21]。此项开支,各省乡试一般不超过会试。饮馔费的供应对象是直接服务于考试的所有人员,包括内外帘官、内场供役之人,外场番役兵丁,一般要有二三千人。如道光二十六年顺天乡试,“合内外官员,兵吏人役,三千有余”[22]。此项用银是科场经费中支出最大一项,一般都要在一千至二千两。
雇募誊录书手费。科场需用誉录、对读人员很多,一般乡试在数百名至千名左右。同治十三年议定,顺天乡试用誊录书手一千二百名。[23]但此项费用支出有限,因为“此等穷苦书役,原不能自办资斧”,因此,“每名盘费食用究属无几”[24]。
④宴赏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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