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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官员行政处分制度探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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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10 10:34:38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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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次
署理广西巡抚鄂宝
二十五
桃源县知县郑毓贤
30次
陕甘总督杨应琚
二十六
宁夏县知县贾建奇
45次
山东巡抚阿尔泰
二十八
泉州府厦门同知
36次
资料来源:军机处录副奏折·内政职官类37
这份表格所列是从乾隆十九年(1754年)到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一部分官员在一定时期内的处分纪录清单。由此观之,这些官员从南到北,从东到西,虽然居官地域有所差别,但是这种处分颇多的现象却是普遍存在,处分数量从十多件到七十多件不等,平均达四十多件,可见处分之严厉,管理之严格。如此严厉的处分对于官员来说,若没有皇帝的宠信与认可,有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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