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政府的赋税经征成本。毫无疑问,这种制度有效运作的基础是民众的自觉性和对违约者能够及时准确地追缴欠项;否则,同一图甲内部先行垫付税负就会造成其他民众的额外负担,义图也就失去了其应有之“义”。所以,这种制度建立的社会环境无疑是相对静止的封闭的乡村社会,人们确认图议、图约的约束力,也正是基于彼此之间对图内花户产业和税负信息的全面把握,而催缴欠项、公同责罚也有一个明确的控制预期。脱离了这种现实的制度基础,义图的存在便岌岌可危。
清代义图的存在,在我国封建社会后期的赋税经征方式上一度产生了非常重要的积极影响甚至神话效应。不过,我们从总体上仍可看到,义图成立的道义上的自觉性是至关重要的,当传统社会在迈向近现代社会过程中,人口与产业流动日益频繁,传统宗法观念日益淡薄,乡绅威信受到挑战,乡村社会的控制力明显下降,加上战争频仍,苛敛无度,义图制度的解体就不可避免。到民国时期,国民政府曾经考虑恢复农村义图制度,可是能够继续举办者寥寥无几,大部分地区的义图已成为明日黄花,有名无实。如1935年民国江西省财政厅视察员杨藻到九江鄱阳、都昌、星子、湖口、彭泽等县考察义图举办情形,“花户的名册真正的确者,不过十之六七耳”,而且大都“办理不善、敷衍了事”。江西宜丰(即新昌)县曾是实行义图制度比较成功的模范县,保留了民国时期推行义图制非常完整的档案材料,所列义图散乱情形也大体差不多。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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