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景点 |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中国历史 >> 清朝历史 >> 正文
清学之开端与清史儒林传
最新热门    
 
释《儒林外史》中提到的科举活动和官职名称

时间:2007-3-10 10:36:24  来源:不详
首先说到清朝的科举制度。清朝的科举制度,关联着这个王朝的教育制度和铨选制度。因为科举制度是当时的地主阶级子弟走上*舞台的一条狭窄的通道,在这条通道的一端是一些揣摩八股文章的读书人,在它的另一端则是相应于各级功名的各级官职。前者与教育制度有关,后者与铨选制度有关。

如果要详细地说明清朝的科举制度,需要很大的篇幅,而且也没有必要。在这里,我只想结合《儒林外史》中关于科举活动的描写,予以扼要的说明。

清朝的科举制,扼要地说来,可以归纳为*考试。第一级是院试,第二级是乡试,第*,亦即最高一级,包括三种考试,即会试、复试和殿试。此外还有一次朝考。

在院试以前,有两次预备考试:县试与府试。县试由知县主持,录取后,再经过一次由知府主持的府试,及格者称童生。以后,知府将一府的童生名册呈送学院,予以考试,谓之院试。院试及格,一个童生才可以取得生员(俗称秀才)的称号。

院试在府城或直隶州的治所举行。主持考试的官员,南京、北京称学院,各省称提学道,简称学道,亦称学政,俗称学台,又称宗师。《儒林外史》第二回所说的周学道,第七回所说的范学道,第二十九回所说的学台以及第四回所说的宗师,都是指的主持院试的,目员。

学道或学政的任期是三年,在任期内,学道必须依次到他所属各府、各直隶州主持两次考试,谓之“按临”。《儒林外史》第四回说:“去年宗师案临”,就是指学台来主持院试而言。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