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景点 |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中国历史 >> 清朝历史 >> 正文
关于日中邦交正常化的点
1980年中美关于台湾问题
关于陈独秀“教授嫖娼案
蒋纬国口述:我来解答关
于光远回忆:关于社会主
改革开放以来 关于百姓
关于战后美国对中国近世
1999年日本史学界关于明
2000年日本史学界关于明
关于清季俄国汉学史的几
最新热门    
 
关于《户部则例》法律适用的再探讨

时间:2007-3-10 10:46:02  来源:不详
上四条均见《户部则例》。“冒支官粮”例文下又载旗员私售米票条例,作者加注曰:见《户部则例》。“转解官物”例下载多条《户部则例》后,作者加注:均见《户部则例》。“隐瞒入官家产”例下载入多条《户部则例》,为我们提供了旗人拖欠公帑的治裁办法、入官房地典抵、变价等法律规定。此外,该书卷十五《户律市厘》“私充牙行埠头”例、“市司评物价”例、“把持行市”例等,均多载入《户部则例》。[65]
      《户部则例》之引用,也多见于封疆大吏的奏疏案牍。如嘉道以来,中国白银外流日益严重,成为清朝财政体制紊乱的重要原因之一。道光十三年,林则徐在上《查议银昂钱贱除弊便民事宜折》中称:“至文银出洋,自应申明例禁。查《户部则例》内载:洋商将银两私运夷船出洋者,照例治罪等语。而刑部律例内,只有黄金铜铁铜钱出洋治罪之条,并无银两出洋作何治罪明文。”本来,《户部则例》等条款的“照例治罪”,是需要刑部律例明确“治罪之文”的,这也就是清人通常所说的“《大清律例》与各部则例互为表里”的关系。[66]林则徐认为《户部则例》已有白银私自出洋之禁例,但如何治罪,必须依据刑部律例,而刑部律例无此专条,因此他上疏皇帝,请“敕部明定例禁,颁发通行”。[67]

以上探讨了《户部则例》在法律上适用的具体事例和一般原则规定,以期引起学界对《大清律例》以外的法律存在的关注。似乎对探讨古代法律文本以及法律渊源也有裨益。

  

(资料来源:中华文史网编辑部。)  

 << 上一页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