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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国人民和历届中国政府为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而斗争(1889~1987年)
葡萄牙通过签订《中葡和好通商条约》并没有取得澳门主权,只是破坏了中国政府对澳门行使主权而已。因此,中国人民和历届中国政府从未在澳门主权问题上作过让步,也从未在法律上将澳门主权让与葡萄牙,并且以“澳门以及澳属之地”的划界为契机,长期开展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的斗争。
晚清政府延岩澳门划界交涉,以限制葡萄牙“管理澳门”的范围《中葡和好通商条约》签订后,葡萄牙殖民者利用“澳属之地”界址未定的机会,肆意进行扩界活动,企图使“永驻管理澳门”的地区扩至南北25公里、东西10公里的地域(注:蔡国帧缉:《澳门公牍偶存》第5 页(《丛书集成续编》本)。)。有鉴于此,中国人民和清朝的一些开明官绅,纷纷呼吁和谘请清政府早日与澳葡进行划界谈判。1909年7 月15日,中国派出曾任中法云南交涉使的高而谦为勘界大臣,葡萄牙派马查多(Joaquim Jose Machado)为代表,在香港举行勘界谈判。马查多在会上提出的勘界方案是: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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