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大久保通过威妥玛转给总署的议决方案,便是10月25日晚8时,再次前往英国使馆,与威妥玛共同议定的。其中, 含有所谓“日本国此次所办义举,中国不指以为不是”。据日方记载,这句话首先是由威妥玛拟定的。当时,威妥玛将之写成英文,经过日方太田资政的译读,大久保表示认可。随后,双方又共同确定了议决方案的大略,并将之译成中文(注:《明治文化全集》第11卷外交篇,第140—141页。关于大久保与威妥玛的相互串通,《对华回忆录》第64—65页也有记述。)。
10月27日,总署致书大久保,内称“台湾一节,系本月十六、十七、十八等日,英国威大臣与贵大臣先后商议,各层代为述明,本王大臣等自无不能办理之处。为此,今将三面议明各条底稿照录,函送备查,并希贵大臣示复……”,所谓“三面议明”(即总署、日本全权代表和英国公使)的各条内容是:(一)日本国此次所办,原为保民义举起见,中国不指以为不是。(二)前次所有遇害难民之家,中国定给抚恤银两,日本所有在该处修道建房等件,中国愿留自用,先行议定筹补银两,别有议办之据。(三)所有此事两国一切往来公文,彼此撤回注销,永为罢论。至于该处生番,中国自宜设法妥为约束,以期永保航客不能再受凶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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