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的比例均以19世纪下半叶为最高,前者为42.23%,后者达72.41%,[26]足见此一时期台湾科举风气之盛,以至出现了同一家族父子或兄弟皆有科举功名者。科举考试以正统的儒家的经典为主,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因科举考试的关系深入社会各阶层,这意味着中华文化在台湾的发展与成长,同时也显示了台湾文教制度的发展水平与普及程度已渐渐与大陆内地趋于一致。
然而,台湾的士子在通过科举考试获得功名后,并不十分热衷出仕,即使出仕也为期甚短,不久之后即返居乡里,以乡绅地位协助政府,领导居民从事乡梓建设。所以清代后期,尽管中举人、进士者为数不少,但宦绅的势力不强,这是台湾社会的特点之一。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据李国祁教授分析,乃在于台湾历年中举人、进士的人数不多,他们在家乡的声望地位极高,远胜于在外地为官;而且转型期的台湾社会也为士绅服务乡梓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发展空间。他们不论是兴学,举办团练,或协助政府进行社会建设,同样可以满足其成就感。[27]士绅阶层的兴起渐渐取代了原来移民社会中的豪强之士,成为晚清台湾社会的领导阶层。他们对于中华文化、儒家思想的传播,传统道德观念的建立,以及改变桀骜难治的社会风气,建立一个文治的社会起了积极的作用。
注:
[1]蒋毓英撰,陈碧笙校注:《台湾府志》,厦门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7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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