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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强占香港岛与所谓 
英国强占香港岛与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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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鼻条约》考略

时间:2007-3-10 10:49:30  来源:不详
,本公使大臣,当可不再求地”。照会要求开放广州、厦门、定海三个港口,并提出英国军队将“在外洋红坎山(即香港)暂屯,俟各事善定全完之后,撤回本国”。 

十二月十五日,琦善照会义律,重申割地是“天朝从来未有之事,其势断不能行”。至于通商口岸,琦善表示可“代为奏恳圣恩”,广州之外,“另给码头一处”,且只准“乘舟载货前往,即在舟中与行户互市,仍遵定例,不得上岸居住,与居民私自交换”。 

琦善随时将谈判的情况奏报道光,最初的奏折中透露过英国垂涎香港等地,道光曾有朱批:“愤恨之外,无可再谕”。(《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二册第630页。)》后来当琦善奏报他已答应对英赔偿烟价并增开通商口岸一处时,道光朱批:“恰与朕意吻合”、“好”。(《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二册第656页。)由此可见,道光皇帝认为,其它方面均可让步,但不能割地。道光的这个原则性的态度,应该说也是琦善与义律谈判的基本准则。琦善之所以对义律提出的各项侵略要求一一许诺,但对割让香港一事却始终不敢公开答应,原因就在这里,也正因为这样,琦善与义律一直不能达成协议,签订条约。 

义律掌握了琦善的求降心理及广州防务松弛的情况后,步步紧逼,并以武力相威胁。十二月十七日,他照会琦善。同意中国赔款六百万两,但对于通商口岸,坚持广州之外,浙江、福建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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