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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强占香港岛与所谓 
英国强占香港岛与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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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鼻条约》考略

时间:2007-3-10 10:49:30  来源:不详
义律接到琦善照会后,当即照复,表示愿以尖沙嘴和香港代换沙角。“若除此外别处,则断不能收领。”值得注意的是,义律照会中提到,寄居的“境界”,可另行详定。这是什么意思呢?原来,当时香港一词,尚非全岛的总称,而是专指岛上西南一隅。岛的西北部称裙带路,东北部叫红香炉,中部是大潭,香港的东面是赤柱。下文所引赖恩爵称“该夷前求香港与之寄居,意不重在香港,而重在裙带路与红香炉。名则借求香港,实则欲占全岛”,也说明了这一点。因此才有详定“境界”之说。 

一月十四日,义律又照会琦善,要求“将尖沙嘴、香港等处,让人英国主治,为寄居贸易之所”。(按:寄居地、居留地,主权仍在中国;而英国主治,则纯属割让,义律的要求升级了) 

次日,琦善照会义律,表示尖沙嘴与香港两处,只能“择一地方寄寓泊船”,望义律“筹思具复,以便即为代奏”。义律第二天复照,先说同意按琦善来文办理,但又说:“一面以香港一岛接取,为英国寄居贸易之所”,一面归还定海和沙角、大角等地。由香港一隅变为香港一岛,暴露了殖民主义强盗的贪婪。 

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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