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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牙强占澳门与清政府拒绝批准中葡《和好贸易条约》(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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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10 10:49:40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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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使他们认识到中国并不是他们想像中那样不堪一击的弱国,要把中国变成他们的殖民地,或要占领中国沿海一块地方作为殖民地,都只能是痴心妄想。为了商业利益,葡萄牙商人改变了做法。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葡萄牙人利用贿赂广东海道的手段,得到了在广东沿海一带贸易的许可。在遵守中国法令、向中国缴纳关税的前提下,葡萄牙人开始在澳门半岛南端居留、贸易。在当时,开放澳门对外贸易,对中国和葡萄牙都是有利的。因此,澳门很快地发展成为中国对外贸易的重要港口,也成为葡萄牙人竞相前来谋取巨大商业利益的地方。1564年广东御史庞尚鹏在其《抚处濠镜澳夷疏》中曾描述葡萄牙人蜂拥进入澳门的情景,他写道:“近数年来,〔葡人〕始入濠镜澳(即澳门),筑室以便交易。不逾年,多至数百区,今殆千区以上,日与华人相接济,岁规厚利,所获不赀,故举国而来,扶老携幼,更相接踵,今筑室又不知其几许,而夷众殆万人矣”(注:庞尚鹏:《抚处濠镜澳夷疏》,载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商务印书馆影印),册41,原册18,广东中。)。后来,大约在万历元年(1573年),葡萄牙开始向明朝政府每年交纳500两白银的地租, 从而确立了其租居澳门的地位。这样,澳门南部便成为葡萄牙商人居住的一个特殊社区。
为了管理澳门这个香山县属的小半岛,明朝政府和清朝政府先后在这里设官、驻兵、征收关税,并制订了一系列管理澳门葡萄牙人的条例和法规。对于葡人自发成立的自治机构议事会(议事亭),1582年两广总督陈瑞曾召见澳门的葡萄牙主教和官员,斥责他们违犯中国法令,但经葡人贿以重金之后,陈瑞态度变得温和,通知他们:“该地的一切情况可以照旧继续下去,但当然服从中国官员管辖”(注:利玛窦、金尼阁著,何高济等译:《利玛窦中国札记》(1983年第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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