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正式条约”(注:《印度总督安塔斯伯爵于1843年1月21 日致海事及海外部部长及海事及海外国务秘书第13号公函》,转引自萨安东《葡萄牙在华外交政策(1841—1854)》,页12。)。
1843年3月3日,葡萄牙海事及海外部部长,也给澳门总督下达一份野心勃勃的侵华命令。该部令除了命令他执行葡印总督的指令外,应尽量获得如下的侵略利益:(一)要清政府将领土出让至前山寨,至少至莲花茎的尽头;(二)随着地界的扩展,在中国官吏撤退后,上述地区连同澳门,将被视为完全的葡萄牙领土,对那里的华人居民进行管辖;(三)澳门港同香港港应取得同样的一切优惠,葡萄牙应为最惠国(注:《1843年3月31日海事及海外部部令》, 转引自《葡萄牙在华外交政策(1841—1854)》,页13—15。)。
1843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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