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外扩张时惯用的武力手段,夺取在华立足点,结果却在明朝官府反击下迭遭失败。16世纪50年代下半叶,葡萄牙人放弃武力进犯的方式,改取谦卑态度与贿赂手段,终于得到明朝官府允许,进入并赁居澳门,从此将这个并不显眼的中国海岛渔港,逐渐经营为闻名遐迩的葡萄牙对华贸易基地和对远东贸易的中转港口。
明朝官府对海外贸易采取时禁时开的政策。1523年以后,全国只有广州可以接受外国商使朝贡贸易。澳门至广州的直线距离仅100 多公里,水路船运内航可以直达广州及粤西南沿江、沿海各埠,外航可以径直放洋出海;陆路交通也有莲花茎石矶连接内地。交通的便利,使擅长进行商业贸易扩张的葡萄牙商人获得发展空间。明朝官府不时严厉限制与禁止中国人出海贸易,恰给葡萄牙商人提供取而代之、充当中外贸易中介的商机。从1578年起,葡萄牙人获准每年春、夏两季到广州参加互市。他们因此可以合法地将华南盛产的农产品和手工业品,源源不断地输向欧亚各国。16世纪70年代至17世纪40年代,在澳门经商的葡萄牙人建立起澳门—果阿—里斯本、澳门—长崎、澳门—马尼拉—墨西哥等三条贸易航线,编织成为澳门为中转枢纽港、以里斯本为财富归宿地的国际大三角贸易网络。澳门因此成为名扬海外的国际贸易中转港。
资料表明,经由葡萄牙商人通过澳门向上述国际贸易网络输出的中国商品,主要是生丝、丝织品以及各种土特产品和矿产制品。经由澳门运入中国内地的主要是胡椒、檀香、象牙、白银等。居住在澳门的葡萄牙等外国商人从每年1月开始,向中国商人采购销往马尼拉、 印度和欧洲等地的货物;从6月开始采购销往日本的货物。 这样就可以在西南季风和东北季风时期用帆船乘风发运,在上述各地获取商品巨额利润。有学者统计,1580—1590年间,葡萄牙商人每年从澳门到果阿的生丝贸易中,赢利36万两银。1636年,该项贸易的年赢利增至72万两。1600年,从澳门运往长崎、果阿的23种商品中,利润率超过一倍的就有16种,其中棉花的利润率超过10倍之多(注:黄启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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