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奉闻,省城内外当日即可得信,外府郡县亦即专足函达。所有报费均由同人捐备,不取新贵分文。
显然,谢家福等人正是因为意识到了彩票发行方式的重要性,才意欲在借鉴广东“闱姓”抽奖票和吕宋票形式的同时,另创一种新的*方法。但令人失望的是,该会开办两月后却“收数寥寥,十不偿一”[19]。而该会不成功的主要原因,正与其发行形式有很大关系,就连谢家福自己都承认“元魁会章本欲与闱姓、彩票稍分蹊径,故立法失之呆板”[20]。此后,虽然还有人在该会基础上提出诸如“元魁得意会”[21]和“元魁夺标会”[22]的建议,然而义赈同人再也没有采用过这类方式来售彩筹赈。
在某种意义上,“元魁夺彩会”的失败很可能使义赈同人更深刻地认识到了吕宋票形式的优越性。毕竟,元魁会在发行时机和销售对象方面都受到太多的限制,吕宋票形式却可以随时向极为广泛的人群开放。因此,无怪乎义赈同人从光绪九年起对售彩手法的运用会更加彻底地模仿后者。例如,光绪九年底,当售彩手法继“元魁夺彩会”之后再次出现在义赈活动中时,虽然其发起人、上海丝业会馆赈所主持人施善昌的意图与光绪五年上海义赈同人一样,都是为了将助赈物品变现为赈款,但前者的运作几乎更是一次正规彩票的发行:[23]
敝会馆代收赈捐以来,仰蒙各善士急公好义,除助捐银洋外,兼有……珍贵之品,……当此时势,出售价难平允,而赈款又刻不待缓,爰汇同人公议,仿照洋人摇彩格式,额定二千号,每号收洋两元。俟售满额号,登报定期在敝会馆关帝神前当众拈阄开彩。……计得彩票二百号,开列于左:
头彩二张,每张得物值洋二百五十元;二彩二张,每张得物值洋一百四十元;三彩二张,每张得物值洋一百元;四彩二张,每张得物值洋七十元;五彩八张,每张得物值洋三十元;六彩二十张,每张得物值洋二十元;七彩念四张,每张得物值洋十五元;八彩三十二张,每张得物值洋十元;九彩四十张,每张得物值洋七元;全彩六十张,每张得物值洋五元;附头彩上下四张,每张得物值洋三十元;附二彩上下四张,每张得物值洋十五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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