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为利禄之途,得之则荣,失之则辱。”[(25)]读书应试不仅是入仕的正途,在以农为本生产不发达的社会中,读书、应试、功名、入仕且是士子们唯一的本业。相对于社会大众的平民而言,绅士阶层确是“精选”出来的人数有限的社会集团。通常而言,州县最多有监生三、四百人。绅士的地位来源于人数极为有限的功名身分,而功名越高,其人数越少,“士少则贵”[(26)]而最终归结为入仕做官。但无论是官僚,还是功名,其地位高下或尊卑贵贱,都以其等级为标志。由于在封建等级结构中,皇帝属于“超等级”的顶点,因而,人们的社会地位及其等级的差别便呈现着唯一的趋向:直靠近皇权,其地位越高,其身分越尊贵。
在“皇冕”灵光照视下的独特地位,不是从某种意义上集中体现了中国古老文明和封建文化的深层意蕴么?
二、官与民的“中介”
绅士这一具有等级性的社会阶层的形成,是封建社会制度发展的必然产物。功名、顶戴等名器,是封建法典所认定的特定社会地位的标识,也是借以维系封建纲常秩序的工具。不过,法定的社会地位是确定不移的,而现实的社会角色却因其动态的变化而具有极度的丰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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