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是中国历史上*最为盛行的时期,同时也是禁*法律规定最为严厉的时期,这种矛盾的社会历史现象,无疑表明清代禁*措施的失败。
清代*风之盛,主要表现于两个方面:一是*方式种类繁多,有传统的*方式如投壶、叶子戏、象棋、马吊、纸牌、骨牌、骰子、摇摊、斗鹌鹑、花会等;也有不少新创的方式
,如“叉麻雀”,成形于清中期,至晚清盛极一时,已经具备了今天麻将牌的基本格局。还有清中叶以后从西方传入的彩票、赛马、赛狗、扑克和打弹子等*方式,在沿海地区和通都大邑流行一时。二是参*人员广泛,遍及社会各个阶层。从高官显贵到社会底层的贩夫走卒,从士大夫到村夫妇幼,参与*活动的人数众多。
康熙以降,社会上*风渐盛,政府也加**力度,禁*条例日渐细化,至雍正时成为定制。乾隆初期颁布的《大清律例》卷34《刑律·杂犯》,较全面地记载了当时禁*的条例。其总原则是,“凡*,不分兵民,俱枷号两个月,杖一百。”对于开设*场聚*抽头者,分别其旗人、民人等不同身份及初犯或再犯的情节,处以杖一百、鞭一百,徒三年至流放三千里,最重者甚至处“发极边烟瘴充军”和“绞监候”等重刑。官员参与*,“革职枷责,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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