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在1888年,小车工人就因加捐与租界当局发生过一次冲突。小车月捐在1871年为200文,到1878年增至400文,外加小费35文。1888年3月,工部局与公董局决定将月捐提至1000文。小车工人奋起反对。他们聚集在县署前,要求知县与租界当局交涉。知县裴大中与上海道龚照瑗向工部局及英国领事多次交涉,无效。2000多小车工人汇集在会审公廨与巡捕房前,要求免增捐费,巡捕以暴力镇压,工人以砖瓦石块还击。经领事团出面调解,工部局与公董局宣布暂不加捐。这次抗捐,以小车工人胜利告终。
9年之后,1897年1月1日,工部局致函会审公廨谳员,告以决定从4月1日起,小车月捐增加到600文,连同小费,每月共纳635文。3月9日,公共租界纳税人年会上,通过了这项加捐的决议(注:《工部局年报》,1897年,第54页。)。法租界也宣布对小车加捐。这又引起小车工人的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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