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租界,车夫二三千人,拥至大自鸣钟捕房示威,亦遭巡捕镇压。
小车工人的抗捐活动,得到了租界其他行业的同情和支持。上海的中文报纸《申报》、《新闻报》、《时务报》等,均发表评论文章,同情小车工人,指责工部局加捐不近情理。上海的丝业、茶叶、洋货业等各界商人对于租界加捐之事,联名给租界写信,为小车工人叫苦,历陈苦况,要求不再加捐。
二、处理过程
小车工人抗捐,本属经济斗争,属于官民矛盾,属于阶级斗争范畴。但是,加捐当局是租界工部局,在某种意义上为一殖民政府,因此,抗捐斗争便容易带有民族斗争色彩。小车工人活动的租界,属于工部局管辖,但从法律意义上说,这些车夫的行政管辖权属于上海地方政府,属于上海县令与上海道台。处理小车工人抗捐事件,工部局需要与上海地方政府协商。按照地位对等原则,工部局应当与上海县政府联系,领事则与上海道台联系。这样,围绕抗捐事件,官民、中外矛盾便夹缠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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