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故事奢靡,无乃已甚(《川沙县志》风俗漫谈。),”“富者移厚其奁,贫者亦以薄装为耻。”追逐金钱的婚姻与传统色彩的婚尚掺合在一起,淋漓尽致地显示出了近代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特点。当时乡村中的歌谣反映了这种情况,”一百钞(山西省钞),一百现(大洋),四身衣料贡丝缎,二百个喜饼二百斤面。”
婚尚日趋奢靡*佚,资产阶级争奇斗艳、夸耀财富的习气,又表现在结婚用具的变化上。衣饰器用虽属生活枝节,但却最能鲜明表现时人的观念意趣,反映一代社会风貌。清末民初与以前任何历史时期相比,数衣食住行变化最快,这就为那些“喜学时髦者”在婚事上尽情表现自己提供了方便。宜兴“民国以来,新郎……著大礼服,戴大礼帽,以示特别开通者。”(《中华全国风俗志》第三册,下篇卷三、卷四、卷三。)“北京婚嫁穷极奢华,越讲究越阔,又兴出平金加绣钻石的轿围,一切旗罗伞扇,都遍镶玻璃镜儿,直顶到抬轿的人都要普立见新。”(李家瑞:《北平风俗类征》,商务印书馆发行。)但时尚往往藏有虚假因素,与人们的观念水平存有差异,因而尽管标新立异,也不免时时处处露出马脚,闹出令人捧腹的趣事来。“最可笑者,新郎高冠峨峨,履声□□,在前面视之,固俨然一新人物也。讵知背后豚尾(发辫—引者按)犹存,红丝辫线,坠落及地。”至于新郎的四个陪宾,更复形形色色,无奇不有。此四人中,“有西服者,有便服者,有仍服满清时礼服者。”(《中华全国风俗志》第三册,下篇卷三、卷四、卷三。)这种非驴非马的风尚,恰巧说明了处于亦新亦旧时代的不同阶层的人们,在纷乱复杂、不断兴替的社会标准前,纷纷做出最适合自己选择的情形。换言之,它反映了变动社会的多种现象。
与资产阶级一掷千金的豪侈截然相反,广大农民阶级在婚事上则变得更加艰难,突出表现就是民初早婚的盛行。据民初司法部门对赣南地区的调查称,当地“收童养媳者几乎十而五六,童养媳之外,又有所谓花等女,亦曰望郎媳,亦居十之三四,正式婚配除巨宦外,不过十之一二也”(《民商事习惯调查录·赣南各县习惯》,山西大学图书馆藏。)。山西早婚更普遍,女子往往至十一、二岁时便要出嫁成“娃娃亲。”这就是民初社会婚姻状况的真实写照。也是对资产阶级革命派所谓“革命成功”的辛辣讽刺!
封建婚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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