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鬼魂的技能,而宋儒所传承的则着重在师传的哲理。
关于儒家和佛道的区别,南宋陈淳在《北溪字义》中有精彩的论述:“大凡不当祭而祭,皆曰*祀。*祀无福,由脉络不相关之故。后世祀典,只缘佛老来,都乱了。如老氏设醮,以庶人祭天,有甚关系。如释迦亦是胡神,与中国人何相关?”他又认为,“古人祭祀,各随其分之所至。”即“天子祭天地,诸侯祭社稷,及其境内之名山大川,士大夫祭五祀,士庶祭其先。”(注:陈淳:《北溪字义》,中华书局,1982年,62、60页。)可见在祭祀的观念和实践上,宋儒与佛、道有根本的分歧。西方宗教发展历史上有祭祀人直接或间接与神灵沟通的争议,宋儒与巫觋及民间僧道的分歧也有相类似的情形。实现祭祀人与神灵沟通的办法,巫觋依靠的是法力、僧道用的是科仪,而宋儒则是通过直接祭祀人举行符合其身份等级的礼仪,他们要维护自己所秉承的正统,就要和佛道划清界线。因此,他们反对僧道的浮夸,也反对巫觋对神灵的阿谀奉承,主张运用古代的礼仪来处理人们和先人的关系。
宋明理学的正统,是一个读书人制造出来的正统,这是我们理解明清宗族制度的一个很重要的观念。明清时期的读书人,一方面需要维护儒学源流的正统,另一方面亦因为他们以治世为己任,而需要考虑礼制的应用。但是,理学以为源于天理的人情,与当时的社会现实是格格不入的。基于这个理由,他们期望通过讲学授徒,编制启蒙课本和礼仪手册来推广儒家礼仪,改变时俗。明代大儒陈献章在地方上的影响之一,就是在乡村社会树立了儒家的“正统”,广东新会县潮连乡的文献记曰:“白沙弟子之在吾乡者实繁有徒,如区越、李翰、马贞、马国馨、潘松森、宋容重、卢应等,类皆学有师承,藉以化民俗。”(注:卢子骏:《新会潮连芦鞭卢氏族谱》卷26,《杂录谱》。)依赖师承哲理获得的能力,通过文字的传播来改变时俗,明清时期称为“教化”。“教化”的过程,亦即文字普及的过程,宋明以来一直是读书人与“怪力乱神”竞争的战场。
文字与教化
宋至明清时期地方社会的变化,与文字的广泛应用有直接的关系。明清时期南方地区广泛编修族谱的现象,在宋代以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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