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甲午(1834)年举人,丙申(1836)年进士,授刑部广东司主事,任职数年,不得迁升,以脚疾请归养。[1](p17-31)
对绅士而言,家乡是养育他的地方,即使在外为官,仍然有一种乡土情绪,一旦在官场不顺或受挫,便退隐乡里。当然,青年、中年时在外“高官任做,烈马任骑”,晚年“鞭敲金镫响,人唱凯歌还”的绅士也大有人在。现以清朝前期湖北一些著名绅士为例:张至学,沔阳人,乾隆二十七(1762)年任武定(今属山东)知府,勤政爱民,政绩卓著,后荣归故里。李钧,简黄州(今黄冈)人,乾隆五十四(1789)年进士,先后任内阁学士、江西学政、吏部左侍郎、顺天府尹,最后任光禄寺卿,算得上是朝中大员。到晚年辞官不做,回乡逸享天年。袁铣,麻城人,嘉庆十六年进士,任翰林院编修,升监察御史,又升为礼科给事中,改革弊政,绩效显著。后辞官归里。归乡后继续发挥他的影响,主讲书院,教课授徒,名学者出其门下者甚多。屠之申,孝感人,官至甘肃按察使、布政使,最后升到清朝地方官员中最显赫的职位——直隶总督,晚年回孝感原籍。[2](p205-206,208,212,213-214)费孝通总结说:“中国的官吏在做官时掩护他亲亲戚戚,做了一阵,他任务完成,就要告老还乡了,所谓‘归去来兮’那一套。退隐山林是中国人的理想。这时,上边没有了随时可以杀他的主子,周围是感激他的亲戚街坊。他的财产有了安全……不事耕种而享受着农业的收益。这是‘衣锦还乡’的景况,是中国专制*之下的特权人物的享有。”[3](p8)
除了上述的标准绅士外,还有其家族势单力薄、本人贫寒式微的绅士。张仲礼把绅士分为上层和下层,认为“下层绅士不能直接取得官职,与此相比,上层绅士与仕宦紧密相连。上层绅士由那些学历较深者以及有官职者组成”[4](p18),是十分中肯的。但是还应补充一点,那就是,因为绅士都是居乡的,所以绅士在乡里的地位和影响应当成为划分绅士上层和下层的一个因素。固然绅士的学历和官职与他在乡里的地位和影响成正比,但是学历低的和没有官职的绅士,如果家族势力强大,本人财产丰厚,也往往享有较高的地位和较大影响,这类人是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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