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是农民、手工业者和部分无业游民。晚清城市工人大都是破产的农民,来城市谋生,他们的惟一资源是劳动力和专业操作技能,技术成分偏低,面临着失业的危险与激烈的就业竞争。
城市贫民是指城市里没有固定收入、靠出卖体力为生的劳动者。这一社会阶层人数在清末民初城市社会中不断上升。其原因在于近代中国都市相对快速发展而乡村发展相对停滞,农村的困境使农民不断离开家园到城市谋生。他们只适于简单出卖劳动力的谋生,从事人力车业和车站、码头和建筑工地的搬运工作,其收入只能维持个人的最低生存线。据估计,到1920年,上海的码头搬运工有5-6万人,人力车夫大约有6-7万人。[19]这些苦力的劳动流动性大,组织松散,收入低下,受到都市人的歧视。在青岛,“市内贫民,大部麋居于台西镇之挪庄、西广场等处,矮屋一椽,仅能容膝,起卧炊涤胥在其中,甚者支板为棚,合居三四”[20],其生活条件的简陋可想而知。
处在城市社会最底层的要算乞丐群体,这些人在清末的城市中人数增长较快。他们每天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有时行乞与违规行盗混在一起。1904年,直隶总督袁世凯饬令巡警局和天津府县收丐防盗,令曰:“津郡地方现届冬令,时有窃贼且沿途乞丐渐多,殊不成事,试思设官所以卫民,天津创立巡警,岁需巨款,居民各效捐输,原欲共资保卫,乃地方仍有窃贼,各局官弁坐糜薪饷,官亦何以对民生?乞丐一项,津地有教养局、育黎堂、广仁堂及卫生局之贫民院等处,均可收养,乃仍有乞食于路者,地方官不能教民养民,致穷黎流而为丐,有司牧之责者能无愧怍?严饬巡警局赵道、天津府凌守、天津县唐令嗣后务当保卫闾门,各段巡警尤宜加意巡防,期于居民安枕,不准再有窃贼,并将地方穷黎乞丐随时收入教养局等处,其少壮者使之学习工艺,俾可自谋生计,老弱分别留养,倘再有窃贼乞丐,定惟该道等是问。”[21]
中产阶层、产业工人、城市贫民这三个由于清末民初城市社会变动所产生的社会阶层,以不同资格进入都市经济运作网,以不同的角色改变着近代城市社会。特别是城市中产阶层的成长,推进了近代城市化进程的发展,促进了新兴产业和城市消费经济的增长,也引导了新的都市文化与生活方式,使普通的市民仰慕其生活方式,不断追求着“中产”的梦想。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