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是。虽然并非每省都有大府、小府之分,但许多省有直隶州,直隶州的地位类似山东的小府或大县。虽然并非每省都有属于全国商业中心的商业城镇,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每省的城市按人口规模至少可以分为四级或五级。
乾隆四十一年山东人口总数约为2790.2万,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4.9%。
(二)从山东模式到华北模式
当山东城市人口等级模式确立之后,就为北方其他地区的城市人口建立一个比较的参照系。即使在样本数量不多的情况下,我们也可以进行城市人口等级数量的研究。
在直隶,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宣化府志》卷10《乡都户口》记载了宣化府属各县治城市及府治城市乾隆中期的人口数。经过对缺载人口的修正,可知府城人口为3.8万余,至乾隆四十一年,如以3‰的年平均增长率计,宣府镇的人口可能达到4万。大的县城如蔚州(与蔚县同治)、西宁和保安,其人口规模在1万人左右,至乾隆四十一年,人口规模约在1万~1.5万人,均值为1.25万人,与山东省的小府、大县城的规模相当;小的县城约有3000人左右。合而计之,宣化府辖十州县县治城市平均户数为1242户,平均每户4人,合计人口约5000人,到乾隆四十一年可能更多一些,但总体仍与山东普通县城的平均人口数相当。又据民国《清苑县志》卷2《赋税·户口》所载进行分析,估计乾隆后期直隶首府保定的城市人口约为5万人,符合山东模式中省会城市人口的标准形态。
作为全国性工商业中心城市,天津城的人口与临清、济宁大体相同。道光《津门保甲图说》记载的天津城厢共有居民近20万人(不知是否包括不在册者)。回溯至乾隆年间,在册的天津城市人口至少应有15万人。而据韩光辉(1996)的研究,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北京城市人口已达98.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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