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类镇才是“商业性集镇”。山东此类镇有历城盘水镇、冠县清水镇、恩县四女树镇、鱼台县南阳镇和谷亭镇、牟平县汤泉镇。这类镇可以称为中等市镇。《嘉庆一统志》所列与地方志的记载不能完全吻合。从翰香又指出山东东阿县的安平镇、馆陶县的南馆陶镇很早以来就是山东境内重要水路要冲和漕粮兑运处,《嘉庆一统志》没有记载,安平镇为大镇,已如上述,加上阿城镇和鲁桥镇,山东的中等市镇至少有9个,合计应有4.5万人。
小市镇。许檀认为山东各州县这种较小商业市镇数目不一,多者七八个,十余个,少则一两个。这给计算带来了困难。《嘉庆一统志》记载的无商况说明的镇,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这种小市镇。山东的小市镇共有96个,每县不足1个。这一估计较许檀估计为少,但由于定位于乾隆年间,且其每镇平均必须达到500户,每镇平均2000人,仍是可以接受的。因为,要满足这一人口规模,且其人口的半数从事非农产业,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据此,山东小市镇人口约19.2万。
表1 乾隆后期山东城市的不同级别与人口的关系 万人
附图{图}
至此,我们可以对乾隆年间的山东城市人口做一小结,并拟出山东城市的不同级别与人口之间的关系(见表1)。合而计之,乾隆年间山东城市可以按人口分为6个等级,即2000人的小市镇、5000人的普通县城和中等市镇、12000人的小府城和大县城、25000人的大府城和中等市镇、50000人的省会。在省会之上,还有属于全国商业中心的商业城镇。笔者把这一城市人口的等级序列称为清代中期山东城市人口等级模式。排除全国商业中心不计,上一级城市是下一级城市人口的2~2.5倍。乾隆后期山东城市人口合计约为137万。
山东的小府有曹州府、沂州府和武定州,均系清代新设,其府治人口只相当于一个大县县治的规模。兖州府虽说是一个大府,但其府治人口不多,故推测同样偏僻的莱州、登州两府府治大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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