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
由于有上述差异,市镇权力阶层成份的变化就不能不对社区发展造成巨大影响。有大量商人参加的新权力阶层,在地方行政事务上发挥作用,使市镇体制开始向着正规化和规范化发展。
在旧的行政设置之下,“州县一人萃地方百务于其身,又无分曹为佐”,县以下已无什么地方政权了,少数市镇“司听讼、缉匪类”的把、巡检很少涉及地方事务。随着市镇城市化和商业发展,市镇管理中增添了诸如市场、交通、征税、赈济、治安、教育等新的问题和需要,保甲制度明显不适应变化了的社会生活了。于是,以商人地主为主体的市镇显要积极参与社区生活、行使社区管理和建设职能,深刻地改变着传统的行政控制秩序。
在很早以前,许多外地商业行帮就在江南一些市镇建立了会馆公所。会馆公所不仅是他们长期集会屯驻之所,也是这些人祭祀共同的乡土行业之神,讨论和研究经营办法,协调处理彼此业务纠纷的常设机构,是一种地方性的商业组织。在商人和官府发生冲突的时候,会馆公所往往以法人代表的资格出面与政府进行交涉,维护其利益。清末,各地商人进一步成立了商会,成为地方工商业行政管理的专门机关,参加者已大多是市镇本地的工商业代表人物了。如嘉定县,“清季农工商部颁商会章程,省城及商步(埠)繁盛地方设商务总会,州县设分会,各镇乡设分所。邑人周世恒、戴恩恭、周传诏、黄守孚、徐文谷等照章筹备,组织商务分会”。南翔镇“镇人王维泰、李树勋等以南翔为嘉定首镇,商业繁盛,组织商务分会”。各地市镇商会内以联络商情、制定规则,外以办理与其他地方的商务交涉,处理商人之间、商人与官府或外商之间的事务,成为一自治性的地方商业行政组织。市镇的商业行政管理开始向正规化、专门化发展。
近代农村的破产和凋弊加剧了社会动荡,市镇结构复杂化以后面临严重的治安问题。湖州巨镇乌青镇“百货骈集而盐枭盗贼出没其间”(同治《湖州府志》,卷二十二。),南浔镇“江浙盗贼■集蚁附,皆以此为总汇”(刘石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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