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苏州相城镇为例,该镇从明正统朝到清嘉庆朝共有87人次取得诸生以上身份,其中王、施、高、都四姓共得63人次,其余分别由7姓获得。然而,在道光朝至光绪末的85个诸生以上身份中,获得最多身份的龚、高、施3姓只有36人次,其余49人次分别被18姓分占了(据《相城小志》,卷五,选举志统计。民国19年本。)。可见明清以来相城镇取得身份的族姓逐渐增多,而且越到近代,增加的趋势越加明显。如果每一姓能代表相城一个家族的话,该镇在明代及清朝前期那种少数几个族姓在科举考试中的优势地位明显地受到新上升的家族的竞争。以往少数几个家族在市镇权力结构中的垄断地位也被破坏了。即使象前引无锡礼社镇的巨族薛姓,势力也已达“强弩之末”。城市化创造了比乡村社区更多的流动机会,使更多的人可以在市镇生活中得到上升。
当然,太平天国对旧家世族的打击也深刻地改变了江南市镇旧的权力结构。象南浔那样的大镇,“自粤逆一炬,浔镇半成瓦砾,旧地都易新主”。为市镇权力的重新组织创造了条件。
市镇城市化和商业繁荣,商人首先在经济上取得了较优越的地位。有些人还通过捐纳取得一官半职,南浔镇四象之一庞元济就捐得候补四品京堂。商人子弟参加科举考试获取功名来抬高家人声望,扩大自己的社会影响。木渎镇商人钱坚之子钱福年,“以拔贡中光绪己亥举人,候补浙江同知”。南浔梅鸿吉长子应试而大挑知县(周庆云:《南浔志》卷二十六,民国十一年刊本。)。这样,商人在财富、声望、科举功名和社会交往上都占有较优越的地位,在市镇社会生活中取得发言权,他们越来越多地跻身于地方上层集团,在市镇社会事务中充当显要角色。
和传统农村社会的宗族组织相比较而言,江南市镇商人阶层更能适应城市化了的社会生活。从组织特征上看,宗族组织是以血缘、亲缘为纽带联系在一起的,商人群体则以职业关系结合在一起;宗族以家庭为单位参与社会生活,商人群体生活较多个人色彩;宗族组织遵循的宗法伦理秩序是先天的,不可改变的,商人群体以财产为其社会地位的基础是后天的,可以改变的;宗族组织是内向性、封闭稳定的团体,较多传统色彩,而商人群体则具有开放性、外向的流动性特点,较接近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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