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性受到了挑战。罗兹曼等人评论说:“如果19世纪60年代末,清廷下决心推动现代化的话,自然会形成一个完全不同的经济发展模式。”[12]这种假定过于理想化,因为晚清政府没有充足的财力在当时的环境下来致力于现代化的建设。
清政府的效能低下还表现在太平天国战争前后发展起来的厘金制。在19世纪,财税机构从最初依靠土地税转变为依靠商品税和关税,但这些税种不是处于中央政府的控制和管理之下,而是受省级督抚的控制,经济权力发生了由中央向地方的倾斜,主动权也就从中央政府转移到地方。这给地方政府大规模地、不合理地、不固定地强制征收厘金提供了条件。厘金制类似欧洲重商主义之前的各地贸易关卡,对国内流通的货物在每个地方关卡收1-10%的厘金。由于对跨省跨区贸易重复收税,这种税收制使贸易的交易费用极高,对分工的发展起着严重的阻碍作用。厘金作为对工商业增税的一种制度形式,不仅代替了当时已经处于瘫痪状态的国内常关的职能,而且随着战区的变化,厘金局卡有“因地制宜”设置的灵活性,使它更加超过了常关所起的作用,日益严重地阻碍着土货在市场上的流通,而有利于洋货的倾销,进一步加强了洋货对土货的竞争力。欧洲重商主义虽然用各种产业政策和保护关税阻碍国际贸易,但它却以统一国内度量衡,废除国内贸易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